| 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及条件一览表 | ||||||
| 教学院 | 拟接收专业 | 拟接收人数 | 学位授予类别 | 转入专业接收条件 | 转入专业录取规则 | 备注 |
| 经济管理学院 | 工程管理 | 7 | 管理学 | 申请转入的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,已修课程首次考核全部合格,且必修课(体育课、专业课、讲座及课外环节除外)平均学分绩点在原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在前25%(含)。 | 转入学生根据第一学期所修必修课(体育课、专业课、讲座及课外环节除外)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,按照排序择优确定转入学生名单。 若考生绩点相同且排名处于拟录取名单前10%的临界位置,将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录取:先比较第一学期必修考试课的绩点,绩点高者优先;若第一学期必修考试课绩点仍相同,再比较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绩点,绩点高者优先。如有特殊情况,提请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商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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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国际经济与贸易 | 8 | 经济学 | ||||
| 会计学 | 6 | 管理学 | ||||
| 金融工程 | 8 | 经济学 | ||||
| 市场营销 | 6 | 管理学 | ||||
| 物流工程 | 7 | 管理学 | ||||


